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 ,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二 、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炉渣、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技术可行、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运输和处理
。以减少处理量
, 五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无害化的原则 ,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废玻璃 、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填埋气体。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制定本技术政策。防止污染环境 。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应用新工艺、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 1.5 应按照减量化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1.6 卫生填埋 、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法规, 5.9 填埋终止后 ,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采取工程措施 ,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建设 、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向外排放的,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堆肥、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降低处理负荷,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设备可靠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建设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 ,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七、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
四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杀虫剂容器等 。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三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促进社会 、收集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六、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废金属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对烟气、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以减少热污染 。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